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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校校地面積及平均每位學生能使用的空間面積 議題說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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議題說明

  • 校舍總樓地板面積
    包括普通教室、特別教室、實習工場及實驗室、教師研究室、學生研究室、辦公室、會議室、禮堂、圖書館、體育館(含學生活動中心)、餐廳、學生宿舍、單身教職員宿舍、有眷教職員宿舍、其他等。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  • 校地面積總計
    1.係指【可使用校地、無法使用校地】面積,並以現有使用面積列計,包括租借入者,不包括租借出者。

      (1)可使用校地:係指可使用校地之面積應等於校舍佔地面積(指建築物之地基)、運動場地(以露天者為限)、其他校地(花圃、空地、道路、未興建之空地,露天停車場等)之面積相加。

      (2)無法使用校地:係指山坡地….等。

    2. 本表資料不包括學校附設醫院、農林畜牧作業組織(例如附設醫院、附設農場、附設林場)之場地及建築。

    3. 本統計以「平方公尺」為統計單位。

資料來源

資料由【教育部高教司大學校院校務資料庫】之「校2. 校地校舍面積明細表」、【教育部技職司技專校院校務資料庫】之「表8-5校地校舍面積統計表」產出,並由【教育部統計處】彙整提供,以每年10月15日為統計基準日。